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5/11/07
为更好贯彻因材施教原则,进一步推进教学改革,加强学校的教学秩序管理,促进学生个性发展,根据《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学生校内转专业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版)》(校教字〔2025〕7号)和《关于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校内转专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字〔2025〕121号),现发布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2025-2026学年秋季学期学生校内转专业考核实施细则。
一、转专业原则
(一)尊重学生自主选择权
(二)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组
组长:戴平
副组长:朱洪军、夏林、潘经健
组员:谈亮、刘华敏、陶骏、王雪梅、朱伟杰、万海霞、段微微
三、组织考核
(一)拟接收计划
经学院审核后,符合条件的报名49人,拟接收计划41人,其中2025级37人,2024级4人,具体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如下:
序号 | 年级 | 专业名称 | 拟接收人数 |
1 | 2025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9 |
2 | 2025 | 软件工程 | 6 |
3 | 2025 | 网络工程 | 5 |
4 | 2025 | 人工智能 | 4 |
5 | 2025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6 | 2024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2 |
7 | 2024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1 |
8 | 2024 | 软件工程 | 1 |
(二)考核时间与地点
批次 | 年级 | 考核形式 | 考核时间 | 考核地点 |
第一批次 | 2025 | 面试 | 11月12日下午2:00 | 见详细附件 |
2024 | 面试 | 11月12日下午2:00 | 见详细附件 | |
第二批次 | 2025 | 面试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2024 | 面试 | 另行通知 | 另行通知 |
(三)考核方式
本次考核为面试形式,具体面试细则如下:
(1)学生自我介绍(自我介绍、对所转专业的认知、转专业的原因、未来学习规划等情况)(30分);
(2)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进行现场提问,考查学生的知识、思维和语言等综合表达能力,以及理想信念、学习态度等(40分);
(3)学生特长、相关参赛获奖情况等主要优势(30分)。
(四)评分标准
面试科目根据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由分管院长、教学秘书、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等构成,进行现场独立打分,该科目得分为学院转专业考核小组所有成员的平均分。
(五)录取与公示
第一批次:依据学院各专业的拟接收计划人数,按照面试综合考查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直至录满拟接收计划人数。如果最终得分出现相同者,等同录取。
第二批次:依据面试综合考查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且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直至录满拟接收计划人数。如果最终得分出现相同者,等同录取。
根据录取结果,分别将第一批次拟接收名单和第二批次拟接收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3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者,请与段老师联系。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应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应事实清楚,对无实质内容的一般不做调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教务处审核。
四、其他要求
1.所有参加转专业考核的考生,应携带学生证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考场,其中面试考核时需提前10分钟到候考地点等待抽签,面试科目均没有缓考和补考,若学生未能如期参加面试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转专业考核。
2.学生申请转专业过程中,若存在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转专业资格,并报学校严肃处理。
3.学院咨询电话:0553-8795160(段老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