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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3/03/13

各教研室:

请按《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安徽省高校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科字〔2023〕3号)要求,认真组织本次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院可推荐的年度科研计划类别及限额推荐指标

(一)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二)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三)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重点/重大科研项目8项(含重大)。

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所列项目属于省级科研项目(省教育厅认定为三类项目)。上述的计划类别及推荐项目数量是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拟报计划,最后获批立项的计划类别及项目数量需经省教育厅审核确定。因此,如计划类别及项目数量发生变化,以省教育厅最后的审核结果为准,特此说明。

二、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杰出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40周岁[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42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杰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面上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两名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100万元,分年度资助。

(二)安徽省高校自然科学优秀青年科研项目

项目负责人基本条件:

1.社会信用记录良好。具有履行项目负责人责任的能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申请人当年1月1日男性未满35周岁[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未满37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原则上要具有博士学位。未曾获得省级优青和国家级人才培养计划的资助。

2.项目负责人应有作为主持人承担过国家级科技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课题)、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及以上)]的经历;或在基础及应用研究工作中,已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创新性成果[如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三完成人)或二等奖(第一完成人)],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创新性较强,且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较紧密。

项目研究期限为3年,确有必要可延长至4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每个项目支持经费不低于50万元,分年度资助。

(三)安徽省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1.高校科学研究项目重点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学研究,凡我校在职在岗年龄不超过50周岁的教学科研人员均可申报。但根据省教育厅规定,我校评审推荐的科研项目中40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青年科研人员主持的项目占比应不低于70%。同时,为保证研究人员集中精力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报:主持申报项目数量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含本人主持申报的项目)。

2.目前正在承担省级各类科研项目(不含省教育厅人才资助项目)的主持人,本次不得主持申报2023年度高校重点/重大科研项目。

3.重大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重点项目申请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

4.选报重大项目落选的可根据项目评审得分继续参加重点项目的遴选。

5.学校职能部门(学生处除外)及其他单位的人员按学科或授课情况归口到二级学院申报,学工序列人员归口学生处申报。各单位限额申报,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重大项目研究周期可设置为3年),按照“省立校助”的方式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活动,其中:自然科学重点项目资助额度每项不少于10万元,自然科学重大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不少于20万元。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安排,分期拨付。

各类别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具体要求请详细参照《安徽省高校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编制指南(自然科学类)》。

三、申报要求及时间

(一)项目成果目标要求(可不仅限以下要求):

1.杰青项目须公开发表一类论文不少于6篇(2篇二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一类论文,但一类论文不得少于3篇,会议论文不得超过3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3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6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2.优青项目须公开发表一类论文不少于4篇(2篇二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一类论文,但一类论文不得少于2篇,会议论文不得超过2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2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4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3.重大项目须公开发表一类论文不少于2篇(2篇二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一类论文,但一类论文不得少于1篇,会议论文不得超过1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2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4.重点项目须公开发表二类及以上论文不少于2篇(2篇三类论文可等同于1篇二类论文,但二类及以上论文不得少于1篇),其中,项目负责人署名第一作者的论文不少于1篇;授权发明专利不少于1件(哲学社会科学类项目不作要求)。

上述成果目标跟结题验收结果直接挂钩。

申请人请于3月20日前填报完成对应的科研项目申请书并提交至各单位的科研秘书;

科研秘书及电话:何灏,18856311996,邮箱haohe4@iflyte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