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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党委印发 《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设置的实施意见》 (试行)的通知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2020-06-23

各党总支、党支部:

《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设置的实施意见》(试行)经研究,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7年9月5日


中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关于规范基层党支部组织设置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校基层党组织的设置,根据《中共安徽省委教工委转发<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皖教工委〔2017〕108号)、《中共安徽省委教育工委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17〕56号),结合我校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规范党支部组织设置工作的重要性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本的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战斗堡垒,是党联系师生的桥梁纽带。规范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是加强党支部建设的一个十分重要环节,因此根据校加强党建工作的需要,按照相关规定,需进一步明确党支部组织设置相关要求。

二、党支部组织设置的原则和要求

有利于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开展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利于师生密切联系,有利于促进业务工作的原则。

正式党员3人以上均应成立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可组建联合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支部可设立支部委员会,委员可设3-5人,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委员,设书记1人。党支部每届任期3年,党支部应坚持按期换届,提前4个月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送换届请示。

三、党支部设置的方式

机关党支部的组织设置,根据职能相近,有利工作的原则进行设置;院系党支部的设置要与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机构相对应,其中:教师党支部按院系内设的教学、科研机构设置;学生党支部可按年级或院系设置,不足3人的新党员可参加上届学生党支部组建。

对于出国出境或参加校外教学科研、实习指导、学术交流活动连续6个月以上的教师党员,要及时纳入党组织的管理,条件具备的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学生外出实习的学生党员可组建临时党支部开展活动,也可联合实习单位,让学生党员参加到实习单位的党组织参加组织生活。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根据意见的要求结合实际,及时进行组织实施。通过规范和完善组织设置,做到党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全面覆盖,确保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各党总支要按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拿出党支部规范建设的计划安排,于10月10日前报送组织部,并做好党支部的应建和换届相关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