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党支部:
《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试行)》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做好各项工作。
中共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17 年 12 月 15 日
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试行)
为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4 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 号)、《关于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党组字〔2017〕2 号)、《关于推进省属高校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皖教工委〔2017〕56 号)和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发展党员工作是基层党组织一项重要的经常性工作,是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是增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使我们党始终成为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始终成为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的迫切需要,对于提高我们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更好地团结和带领人民群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迫切需要。因此,我们必须要以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做好这项党的建设重要基础性工作。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和原则
发展党员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贯彻执行,以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明确目标、突出重点、健全机制、务求实效,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水平。着力把各方面的先进分子和优秀人才吸收到党内,坚持不懈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过程中,必须坚持党章规定的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着重看发展对象是否是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是否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是否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起模范作用,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的进行。坚持入党自愿的原则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防止把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吸收到党内。
三、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
各基层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党建一项重要的工作抓紧抓实。要根据本部门党员和群众的实际情况和人员结构特点,重点做好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出发展党员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真正体现慎重发展、均衡发展。各党支部要认真负责地研究
制定本支部三年发展党员总体规划和年度发展党员计划,真正做到长远有规划,中期有计划,近期有安排,规划和计划应及时报党总支审定。党总支结合各方面情况综合考虑,经认真审定研究后制定出本部门发展党员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将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情况和下年度发展党员计划于每年 12 月 20 日前报院党委组织部。
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
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是发展党员工作的一个重要的环节,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状况如何,直接决定发展党员的数量和质量,只有不断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发展党员工作的总要求才能够真正贯彻落实。各基层党组织要增强积极分子培养的意识,要从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关注身边的党外教师、学生和工作人员,特别是关注教学科研一线的优秀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首先从政治上关心他们,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通过有关方式组织他们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吸引他们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并通过结对帮助、谈心专访等方式加强同他们的联系,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激发他们的政治热情,加深对党的了解和热爱,积极主动地向党组织靠拢。党总支、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这项工作,真正把这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落实到位。有计划地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对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有责任感、事业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青年教师和教学科研中的优秀青年,党组织应当派专人联系培养,把发展党员工作着力点放在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上,重视做好思想上入党工作,及时把优秀分子和品学兼优的大学生发展成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人数于发展对象之比一般不低于 3:1。
五、规范程序、严格手续
规范发展程序,严格履行入党手续是对发展对象进行实际的党性教育,也是从组织上保证新党员质量的必要措施。党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办发【2014】33 号)和《安徽信息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院党组字【2017】2 号)要求,切实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培养、教育和考察;发展对象的确定、考察和培训;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五个环节的各项具体工作,要严格程序严格把关。要按照一定的时间顺序和时限,完成必须经历的工作过程,履行必须履行的手续。健全和落实发展对象政治审查制度,凡没有通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支部大会讨论接受预备党员后 ,党支部要及时整理收齐必备的相关材料,并将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报党总支进行全面的审查,同时党总支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对不符合党员条件或入党手续不完备的要及时处理;预备党员转正前,各党总支将发展党员的全部材料收齐整理后,报党委组织部进行全面认真的审查,真正做到条件符合、程序规范、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各级党组织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抓好抓实发展党员工作。各基层党总支每半年进行一次自查,检查结果及时报党委组织
部。院党委组织部门要加大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的力度,及时纠正存在的倾向性问题,督查结果及时向党委汇报,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严肃发展党员工作纪律。院各级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出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要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严肃的查处。对不坚持标准、不履行程序、没有特殊情况超过审批时限和培养考察失职、审查把关不严的党组织及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要给予纪律处分。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在相关的会上宣布。对采取弄虚作假或其他手段将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证明的,应当依纪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