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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院试卷批阅规范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2019-12-30

 

  试卷是重要的教学原始档案材料之一,是评定学生学习成绩的重要依据。为规范试卷批阅工作,提高阅卷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各类考试课程。

二、试卷批阅要求

1、教师在批阅试卷时应本着严肃认真的态度,严格按照试卷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批阅。做到客观、公正,避免出现误判、错判和随意评分现象。

2、必须批阅试卷中的所有试题。

3、批阅时必须使用红色签字笔、钢笔或红色圆珠笔。

4、试卷批阅的标记

(1)对于每道小题的批阅,完全错误的打“×”,部分正确或有错误的打“乄”, 完全正确的可以打“√”;简答题、论述题等正确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

(2)所有大题须在标题左侧“得分栏”标出总得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并在“阅卷人”栏内签字,第一张试卷签全名,后面只需要签姓氏即可。

(3)批阅试卷采用加分原则,每小题采用“+”标明得分,每道大题总得分需要用圆圈圈起来。

(4)对于在批阅试卷中的误批(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或分数改动处)圈出后改正,并在其下方签上改判教师的全名。

(5)批阅标记和分数应书写工整,易于辨认。

6、保持试卷的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阅无关的字迹。

7、阅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要求及时登录学生成绩;各教研室应组织对试卷的批阅质量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完成试卷分析报告,将试卷装订成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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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阅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