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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2019学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操作流程
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 2018-10-18

 

为进一步做好计算机与软件工程学院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有关文件精神制订以下操作流程,请参照执行。

第一步:辅导员收取学生填写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检查学生表格填写是否规范,重点检查民政部门是否盖章及填写相关信息。盖章单位必须是民政部门或乡、镇政府公章。没盖章或村委会及居委会盖章一律无效,辅导员应提醒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补盖,过期不候。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辅导员召开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主题班会,带领班级全体学生学习《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成立班级认定评议小组,并将小组名单在班级公示,简单介绍评议工作锁采用的方法。无异议后方可开始后续的认定工作。

第三步:辅导员组织班级评议小组收集、汇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有效表格及相关材料(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材料或学生本人所写家庭经济情况简介),介绍评议规则,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材料的评议工作,做好评议工作记录,并依据文件认定比例要求上报初步结果至辅导员处,由辅导员进行初审。

第四步:辅导员召开班会将经过审核的名单在班级公示,无异议后填写。

第五步:辅导员将经过公示后的同学填写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上报系部审核,通过后上报《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汇总表》(需学院盖章)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子表格直接发送至qyzhang@ahpumec.du.cn

注意:

1、本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的比例为不超过26%,各班根据实际人数自行计算名额,小数位不执行四舍五入。

2、建议各班级(尤其是新生班级)在操作时将申请人的姓名遮住,以增加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性。

3、请务必说明家庭经济困难不等同于国家助学金,此项工作只是后期各项补助工作的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