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校风校纪建设,配合我院教育教学改革,充分体现“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使学生更顺利地完成学业,更健康地成长,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业预警制度。
第一条 总则
构建学业预警机制是学院实行教育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转变学风和教风、落实管理育人的重要举措。学院各层级领导要深刻认识学业预警工作对学生、家庭、学校和社会的重要性,以及对提高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的意义。同时,学业预警工作是一个连续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涉及到教学管理、学生管理等职能部门以及各教学单位。因此,各层级相关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应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对受预警学生在校期间的思想、学习情况进行实时动态跟踪,密切关注其变化,给予他们爱心、耐心和信心,共同做好被预警学生的教育工作,提高被预警学生的转化率。
学生学业预警是以学生的学习过程为监控目标,针对学生学习上出现的问题或危机,进行有效干预,及时提示、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劝导学生纠正学习行为偏差。通过学校、家长、学生之间的沟通与协作,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一种信息沟通和危机预警制度。
第二条 学生学业预警内容
(一)考勤预警,学生旷课累计接近或达到一定时数,及时给予预警,同时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之规定执行。
(二)成绩预警,一学期内出现有不及格课程以及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达到或超过一定数量者,应给予预警,同时按照《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执行。
(三)选修课学分预警,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选修课程学分的相关规定,对未达到选修课学分标准学生,教务处在学生大三学年结束后对其提出选修课学分预警。
第三条 学生学业预警等级
根据学生学习行为或结果对完成学习任务、达到个性化学习目标所产生影响的严重程度,学业预警分为Ⅰ、Ⅱ、Ⅲ、Ⅳ四个等级。
(一)Ⅰ级预警,学生出现旷课或必修课成绩不及格现象。
(二)Ⅱ级预警,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20学时及以上或不及格课程累计3门以上(或学分累计达6学分及以上)。
(三)Ⅲ级预警,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30学时及以上或不及格课程累计4门以上(或学分累计达12学分及以上)。
(四)Ⅳ级预警,学生在学期内累计旷课达40学时及以上或不及格课程学分累计5门以上(或学分累计达15学分及以上)。
第四条 学生学业预警帮扶政策
(一)学生处于Ⅰ级预警状态时,相关任课教师及辅导员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出现旷课或成绩不及格的原因,给予改进建议,并在每学期结束时由各系(部)及时打印学生不及格成绩通知单,寄送学生家长和学生本人。
(二)学生处于Ⅱ级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应当及时找相应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给予改进建议,要求预警学生写出书面认识,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必要时可以与学生家长沟通联系。
(三)学生处于Ⅲ级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应当及时与学生家长电话联系,告知学生在校具体表现,听取家长意见;同时系(部)负责人应当及时与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方案。
(四)学生处于Ⅳ级预警状态时,辅导员应当及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来校或进行家访,共同商讨帮扶方案;同时教务处分管学业预警工作的负责人应当及时与学生谈话,了解和分析原因,并确定专人负责帮扶。必要时报告学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请求参与帮扶。
(五)对于达到选修课程学分预警条件的学生,由教务处会同各系(部),指导学生在大四学年制定选修课程计划,获得选修课程学分。
(六)学生学业预警按照达到条件的最高预警等级执行。各级各类谈话以及与家长联系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各系(部)建立预警档案,存档备查。
第五条 学生学业预警查询
学生和家长在每学期期末考试结束两周后,用学生用户(学号和密码)登录学校教务系统网站,查询个人考试成绩。教务处在每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发布后一周内在教务系统网站发布本学期的成绩预警,供学生及家长下载、查询。学生和家长在每学期开学补考(开学两周)结束后,查询自己的补考成绩。
第六条 学生学业预警通告
学院教务处、学生所在系(部)、辅导员有义务且应该每学期定时向学生家长告知学生的学业情况。对达到Ⅲ级及以上学业预警的学生,教务处将打印学业预警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由系(部)留存,一份由辅导员送达学生本人,一份由辅导员负责寄送学生家长,学生家长签名后寄回或由学生本人交辅导员,辅导员收齐后统一交教务处教务科存档。未收到回执的,辅导员要查明原因,根据情况采取重寄、电话联系、家访等形式,确保学生学业预警信息准确及时送达学生家长。
第七条 学生学业预警工作责任划分
学校通过三级预警工作网络组成学生学业预警工作系统。
(一)一级工作网络由各班辅导员、任课教师组成。任课教师和辅导员应当及时准确把握对所任课程或所带班级学生上课出勤和考试成绩等情况,当学生出现旷课现象或出现必修课成绩不及格时,应当及时给予干预和指导。
(二)二级工作网络由各系(部)负责人组成。各系(部)负责人对所在系(部)学生的整体状况进行把握,积极调动本系(部)资源对学生进行及时的预警监督和帮助。
(三)三级工作网络由学校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相关职能部门对全院学生的整体学业情况进行把握,对一、二级网络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考核。教务处负责全院学生成绩预警及选修课学分预警的有关信息汇总、反馈和跟踪工作;学生处、任课教师及相关系(部)共同负责全院学生考勤预警的有关信息汇总、反馈和跟踪及处理工作。教务处及学生处共同制定及落实全院学业困难学生帮扶政策,并对各系(部)学业帮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八条 附则
本制度由教务处、学生处负责解释,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各系(部)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切实做好学生学业预警的有关工作。